雇佣的合同(通用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雇佣的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雇佣的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车辆押金____元整。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服务工作需要,担任司机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进行调整。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以下义务:
①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②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调配;
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执行司机道路管理规定。
三、劳动报酬:甲方按《司机劳动合同》,次月____日以现金形式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13个月,转正后工资上调。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委托组织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交通规则导致扣分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出车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且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②乙方无故不履行其义务;
③乙方在劳动过程中,有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事件发生;
2、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立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十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4、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处理,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雇佣的合同2
甲 方:山东XXX公司 乙 方: 商超负责人:ABC 身份证号:
因本公司(日照商之星酒业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我公司与导购员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促销员,达成合同条款如下。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其中试用期时间为领取导购上岗证到甲方商品离开卖场转移到名烟名酒柜组,之后转为正式聘用。当因实际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或解除合同。
二、 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在甲方指定的山东济南QWE购物广场(以下简称QWE购物广场)内从事导购员工作。
三、 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规定负责在QWE购物广场从事以下几项工作:
1) 甲方在QWE购物广场各种商品的销售
2) 甲方在QWE购物广场各种商品的接货、退货和盘点
3) 甲方商品的卫生和商品陈列,保持场地和货架的干净整齐
4) 及时传达QWE购物广场的各种信息给甲方,如活动促销、店庆、场内管理人员变动、竞品信息等。切实做好沟通QWE购物广场与甲方沟通的'信息渠道。
5) 其他QWE购物广场需要的工作
四、 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1) 基本工资:试用期为每天元,正式聘用期为每天元
2) 提成:红酒供货价基础上提%,洋酒供货价基础上提%(此提成按实际销售部分提成,即采用实际销售商品的供货成本计算)
五、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接待顾客热情、主动、耐心、礼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最佳服务,维护甲方的形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2) 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制度及员工守则,执行甲方的业务工作流程。同时乙方在QWE购物广场时应遵守QWE购物广场的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违反甲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违反QWE购物广场的管理规定而造成甲方承受QWE购物广场处罚的,此部分处罚应由乙方承担或赔偿。
3)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商品价格体系,落实甲方的销售政策,按照甲方促销活动规定使用赠品。如乙方盲目追求销售提成滥用活动政策和促销赠品,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此部分业务销量,不予计算此部分销售提成,并要求乙方赔偿赠品。
4) 乙方应遵守甲方与QWE购物广场的考勤管理,如有请假需事先告知甲方商场业务负责人。乙方不得无故旷工、脱岗,如乙方无故旷工、脱岗一次罚款50元。
5) 乙方应认真填写甲方提供的“商场销售明细记录表”,配合甲方的统计分析工作。此“商场销售明细记录表”为甲方计算乙方工资和提成的重要工具。如因记录不明确或不实造成销售数据有误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应对自身岗位负责,保管并维护好甲方商品,防止出现商品丢失、破损、染污等。同时应及时整理排列货架。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商品丢失破损的,乙方应对甲方按照商超供货价进行赔偿。
7) 乙方不得擅离职守,如发生因乙方擅离职守而不事先告知甲方并与甲方交接工作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 合同解除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除本合同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和QWE购物广场的管理规定,或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工作积极性和业绩连续3个月下降的,造成甲方不能实现销售利润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山东XXX公司 乙 方: 商超负责人签字:ABC 身份证号:
雇佣的合同3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都要为完成工作付出一定的劳动,但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雇佣合同的标的是受雇人提供的劳务本身,雇用人按照受雇人的劳动质量或者数量或者时间支付报酬,只要受雇人付出了劳动,雇用人就须支付报酬。雇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有组织领导关系,受雇人在完成工作中须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指挥。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完成工作中致人损害的,雇用人也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这意味着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获得承揽人劳动的成果,而不是完成劳动过程,并且承揽人只有在交付工作成果后才能取得报酬,换句话说承揽人的劳动没有成果可以交付,即使付出了劳动也不能获得报酬。
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组织领导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致人损害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责任,与定作人无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对于在工作期间承揽人因工作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承揽人承担责任,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解释第9条规定,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在现实生活中,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引起争议的时候较多,二者有些相似, 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条件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该合同为诺成、有偿、双务合同。雇佣合同是雇主通过占有雇员的劳动力来为自己获取利益,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地位不同
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而在雇佣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双方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标的物不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与设备为定作人提供工作,并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雇员提供的是劳务本身,雇员只要按照雇佣人的`要求提供劳务即可,而不能要求雇员必须有劳动成果。
三.取得报酬的前提不同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只有交付了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才能请求定作人支付报酬。而在雇佣合同中,雇员只要按照雇主的指示,完成了一定的工作,付出了劳动,就可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四.生产条件和生产工具的提供不同
承揽合同一般是承揽人自备生产工具;雇佣关系中一般是由雇主提供生产工具。
五.法律关系存在的时间不同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所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临时的、短期的;而在雇佣关系中一般是较为稳定的、长期的。
六.发生损害时责任承担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对于在工作期间承揽人因工作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承揽人承担责任,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解释第9条规定,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雇佣的合同4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租厂房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 审查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对出租方主要应了解内容:
① 租赁场所相关手续是否齐全。② 租赁物基本情况。
对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有:
①法律地位; ②经营范围; ③ 社会信誉; ④ 财务情况;⑤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
2、 租赁合同之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条款
(1)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实行按季支付制。
(2)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季的几月几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时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3、 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出租方应负责租赁场所固有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免费维修,在一定时间内未派 员维修或未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承租方自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4、 租赁合同之拆迁补偿归属条款
当前由于规划原因导致的拆迁经常发生,租赁合同中应对拆迁中相关补偿费进行详细约定,如一次性经营补助、搬迁补助等。
5、 租赁合同之押金条款
在厂房租赁合同订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
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_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个月,自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止。租赁期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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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雇佣的合同5
此雇用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雇主)和_________(以下简称雇员)缔结。根据本合同,雇主将聘用雇员且雇员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规定的工作提供服务和履行义务。
一、义务和责任
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将受聘从事_____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工作日和工时
雇员每周工作从星期_____至星期_____,每天从______点至______点,一周共_____小时。
四、报酬
雇主同意就雇员的服务提供以下报酬:
1.每(小时)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时)_______美元,每两周结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报酬(红利、佣金等),数额及计算办法如下:
五、扣除款
每次发薪时,除从雇员报酬中扣出应缴之(_______)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员所得,本条例另有规定以及经工长或工长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项目为(写出扣款目的和数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主要工作地
雇员主要工作地为______________。但根据雇主业务性质所需,在不违犯劳工政策和规定情况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员在_________地以内其他选区履行职责。
七、差旅费
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论中止原因如何)时,雇主将负责雇员返回雇佣地的机票费用。
八、保险和费
雇主应负责雇员的医疗保险或负担雇员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地以外的转诊和转院费,如雇员因故死亡,雇主应承担尸体保存及运回原地的费用。
九、最近的血亲的通知
雇员在出现重病或死亡情况,雇主应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亲,雇员最近的血亲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十、食宿及其他
雇主必须保证提供以下方便:
1.(作记号以选择或不选择此项)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费_________美元。(同上)雇主免费提供住宿。(同上)雇员自备住宿(附声明和房租协议)
2.每日_________餐,每月收费_________元。
3.(同上)雇员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车,免收车费。
5.(同上)津贴:___________________。
6.(同上)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规定
下列附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规则,以及雇员行为规范。附加规定的.每一页都必须经雇主和雇员签字。)
十二、终止合同
本合同可根据下列规定终止:
1.无故:由一方当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或
2.因故:在工长或其代理人力图调解争议失败后,由一方当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因故解除合同时,雇主应支付雇员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为雇员购买他(她)返回雇佣地的单程机票。下列任何一条均构成合同终止理由:
a.雇员_________次无故旷工和(或)_________次无故上班迟到;
b.雇员行为疏忽鲁莽,或不完成任务;
c.在_________地犯下重罪或两项或两项以上轻罪;
雇佣的合同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
1、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由于乙方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的车辆违章违纪和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工作期间每天对车辆进行保养、擦洗;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绝不带病上道;
4、乙方不得将车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未经甲方领导允许随意将车借给其他人员驾驶或使用;
5、乙方每日下班前须将车辆开回甲方公司院内,未经允许不得将车停放于其他地方,如违反规定而导致车辆受损或遗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车辆燃油损耗应控制在甲方要求的标准范围内( 升/百公里),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工作时间:
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国家法定休息日如需加班,补助按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1、甲方于每月随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工资,以现金或打卡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其中,合同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
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定的工资标准中已包含单位负担按规定缴纳的社保部分,由乙方自行向属地保险机构缴纳;
3、国务院规定的法定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付给乙方适当的的工资补助(双方协商为 元/日);
4、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餐补和免费集体宿舍。
第五条 下列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格票据另行支付:
(1)过路、过桥费
(2)燃油费
(3)停车费
(4)汽车的保养、正常的机损维修及年审费用
(5)车辆年度各项税费、杂费
(6)司机市外出差当日在外住宿的长途出差食宿补贴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甲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3、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并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4、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
5、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有舞弊行为(如报虚帐,弄虚作假等),甲方一旦有确凿证据,可凭此合同向甲方索赔XXX元;
6、乙方在工作时间因故请假,必须提前书面申请,待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旷工扣工资为XX元/日。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特殊任务调遣的;因工作时玩忽职守、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事故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2、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教育不改或不胜任工作岗位的,甲方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雇佣的合同7
本雇佣合同于年月 日在中国上海由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按双方同意的下列条件发展业务关系:
1.协议方:
甲方:
乙方:
2.委任: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在中国的全权采购代理,采购甲方指定规格型号的纱线(详见产品采购合同)。
3.双方的职责:甲方所需的采购业务应提交给乙方详细的采购产品信息,比如规格、数量、品质等具体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采购产品客户信息,代理信息等。负责落实甲方采购产品资源,渠道和谈成供货意向一并介绍给甲方。
4.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甲方同意按照采购产品总金额的1%支付佣金给乙方,佣金支付日期货物交付给买方并且买方付完所有货款当月内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5.违约责任: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6条的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6.协议的修改:此协议书只有经双方共同签字后才能作修改,
7.不可抗力: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8.仲裁: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9.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从2015年6月1 日 到 2016年 5月 31日。
10.协议的终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雇佣的合同8
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雇主向提供劳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纯粹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在合同主体关系、报酬支付、履行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均有不同。
劳动合同
主体资格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干预贯穿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始终。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
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争议的处理受《劳动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通则》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风险负担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 劳动者“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 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至于劳动者本人是否承担责任, 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可依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做出规定。劳动者若发生工伤, 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 依《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 12 条规定, 劳动者从理论上讲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 依《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 9条,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可以向雇员追偿。这里, 雇主和雇员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而当“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只能依《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11条和其他相关条文处理, 但从理论上讲, 雇员不能获得双倍赔偿。
承揽合同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
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业务整体的一部分。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雇主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
5、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6、雇佣合同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
雇佣的合同9
劳动合同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极为相近。劳动关系是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规范的对象都是劳务的提出与劳务之受领。但在我国现实人口众多,不能完全实现就业情况下,两者的规范、调整及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合同。主要区别是:
(1)二者的历史不同
雇佣合同的历史久远,自从奴隶社会剥削的存在,人类的劳动关系中就开始有了雇佣关系,随着劳动交换的需要而逐渐产生了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十七世纪的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3)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而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其“人”为中心,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4)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双方的合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5)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属于法人或社会团体,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受雇人与雇用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而雇佣合同既可以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单位,也可以双方均为公民,且雇员不成为雇主的成员。受雇提供的劳务十分广泛,凡法律调整的服务均可以适用于雇佣合同。
(6)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目前,我国合同法尚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适用民法及合同法的一般原理规制。
(7)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雇佣的合同10
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活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
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
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
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
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这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是却没有指出现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实施难度非常大。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就意味着,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两年期限的合同后,就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在劳动者的劳动生涯中,如果劳务派遣机构没有派遣任务,他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的薪酬。由于劳务派遣规模较大,巨额的薪酬它必然不会
承担。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实施。
有关短期契约工的规定
现在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但《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因此,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
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xx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别规范。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
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与其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
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不论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较。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认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可以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新法实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受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这也是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对简单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非全日制用工双
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它的实施,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实施,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
雇佣的合同11
甲方: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聘用乙方成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列化产品及企业文化理念传播的正式业务人员,就聘用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2、乙方须为具备法定年龄,年满18周岁系法律允许从事销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如境外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3、乙方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实认真填写甲方的会员申请表,并办理甲方相关手续,经甲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成为甲方业务人员,取得会员卡一张,并获得销售奖励编码。
4、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对甲方的经营理念须有较高的认知度及忠诚度,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销售业绩的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详见《会员市场消费计划书》,并按其规定发放奖金,甲方不承担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6、如乙方直接开拓甲方区域管理中心或服务站,甲方均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按各联盟店在公司首次进货PV值给予 的.奖励,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负责。
7、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及公司宣传资料、公司系列化产品的详细说明书,并配合乙方作好销售服务工作。
8、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种促销方案、促销品、招商政策及各项奖励政策,并接受甲方专业化市场培训,营销心态、技巧、理念等课程培训。
9、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
10、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劳动部门及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能作违法乱纪的行为,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市场保护政策,严禁恶意降价、抬价、扰乱市场,否则甲方将取消乙方资格。
11、如乙方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乙方业绩收入减少或未能取到奖金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2、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预测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作时,甲方当尽力补救,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3、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而定。
14、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1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当地联盟店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签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雇佣的合同12
临时雇佣协议书
甲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文化程度:
家庭详细住址:
家庭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业务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临时雇佣协议书》。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书的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三、乙方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事资格证,身体健康。
四、雇佣费用:
雇佣费用实行按日结算按月支付,雇佣费用为每日元
五、甲方的义务
1、给乙方提供必要的雇佣条件。
2、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雇佣费用。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管理和教育。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甲方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3、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乙方在工作时间以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5、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身体健康证明。若乙方提供的健康证明存在虚假或涂改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且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同时,甲方保留追溯乙方的权利。
7、乙方在协议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协议期限未届满且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未支付的雇佣费用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本协议解除或期满不再续签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不再支付乙方剩余报酬。
七、临时雇佣协议终止、解除的条件:
1、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雇佣协议即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临时雇佣协议:
(1)在工作中被证明不符合工作要求的;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
(3)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连续矿工5天,一个月内累计矿工7天,一年累计矿工10天;
(5)请病假、事假超过一个月的;
(6)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7)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人身事故的;
(8)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等,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0)道德品质差,损害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11)甲方需要裁减人员的;
(12)乙方体检报告存在虚假或涂改;
(1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临时雇佣协议。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2)甲方未按照临时雇佣协议书约定,连续超过三个月未支付雇佣费用或提供雇佣条件的。
八、违反该临时雇佣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该临时雇佣协议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责任大小和后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的应当赔偿甲方招录、培训等各种费用。
九、其它需约定的事项:
1、协议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该雇佣关系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双方产生争议时,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若未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用人单位法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未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任何对协议及协议组成文件内容的变更均无效;任何对甲方权利、费用的放弃行为均无效(减轻甲方义务、费用的行为除外)。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失效。
甲方:乙方: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原件、必要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
签订日期:年月日
雇佣的合同1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岗位上从事_________工作。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纪律、安全作业等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生产工作方面的指挥和管理,遵守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五、甲方按月累计计时、计件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每月20号(节假日除外)以货币形式发放劳动报酬。
六、甲方为乙方办理意外伤害险,年度费用为壹佰元,由乙方工资中扣除。
七、工龄在一年以上,并按公司规定节后按时上班者可享受7天生活补助待遇(至春节)。
八、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既不能胜任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培训期(甲方不再支付报酬)
2、见习期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十、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违规操作(如擦玻璃不带安全带,地板水乱用,机器违规操作,骑车子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十一、乙方在劳动过程中,丢失或弄坏甲方的机器设备应照价赔偿。
十二、特殊情况下,乙方需解除合同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辞职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工资照常发放,但不享受公司的各种福利待遇,否则按违约论处,应扣违约金30%。
十三、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年任务,并无严重违纪现象,无重大安全事故,甲方应给予年终奖励。
十四、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十五、由于国家政策上的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外力(如战争、地震、洪涝等)方面导致的本合同终止的,双方概不负责。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雇佣的合同14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饭店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性别: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QQ: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饭店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月。
二、外卖员月基本工资 月,每月加20元工龄工资。第一个月工资为押金,到合同期满押金退回。如中途无故离职押金不退。员工不允许预支当月工资。当月外卖员生日予以奖励20元。
三、外卖员必须每天下课后及时来参与工作,不得无故旷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要经过本店允许方可休息。(能当面请假的必须当面请假,不能代请或电话请假)。
四、外卖员上班时领取200元作为外卖流动资金,下班后须把200元外卖流动资金上交给予本店。
五、外卖员每送一单外卖须先把本单外卖的金额交予本店才方可送外卖,送外卖时不得向顾客多索要金额。如收到假钱或少收钱外卖员自己承担。
六、外卖员在上班期间造成本店的.财产损失,须个人承担。(如:电动车遗失或本店硬件设施损坏)。
七、外卖员在上班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如:骑电动车)。
八、外卖员须维护本店的名誉,在送外卖时须微笑服务并注意礼貌,不得与顾客争吵。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及时上报本店负责人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雇佣的合同1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应甲方需求,乙方申请,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需完成甲方宝宝手术后的恢复照顾,保证为宝宝日常三餐的'制作。以及甲方家的日常家务。
2、服务期限: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有续签请于本合同期满前一周,有甲乙双方协定续签事宜。
3、服务费用: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
4、休息时间:家政服务期间无休息日,每天早上7点到达甲方家中,晚上7点下班。(工作期间夜间不留宿,乙方居住在介绍人: 家中 )
5、宝宝因是眼部恢复手术,乙方每天开电视时间一定要低于2小时以下。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峻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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