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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

时间:2022-07-23 19:35:17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代理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代理合同合集15篇

有关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前言

  甲、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网站(_________网:www.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网站)的广告发布业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代理形式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甲方网站_________省网络广告代理(非唯一代理公司)代理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授予乙方的所有形式广告。乙方可以受广告客户委托,设计、制作并向甲方提供广告客户拟在甲方网站发布的互联网广告;

  2.乙方以电子文件格式向甲方提供广告稿,并向甲方以传真形式发广告定单。甲方应按乙方定单要求及时予以发布(乙方保证在客户签约前,口头与甲方协商落实广告位置、发布时间等事宜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确认广告定单)。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3.甲方拥有选定其他代理公司的权利;

  4.甲方可以根据乙方代理情况,按不同级别代理商的优惠政策,确定乙方所获取代理费比例;

  5.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更改其标准报价。如需改变报价,甲方应在新的价格计划开始执行之日前一周通知乙方。已签订的合同,按原签订价格执行;

  6.甲方对其网站广告位的设置有独立及绝对的控制权,但是应保障与乙方已签订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凡乙方为甲方代理的广告业务,乙方享有按照甲方的标准报价收取相应代理费的权利;(代理费为标准报价的_________%。如果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为甲方完成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广告收入,代理费将提高到标准报价的_________%,新代理费率无溯及力)。

  2.凡由乙方推荐直接与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与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取得效益,乙方有按照实际成交额取相应代理费的权利(代理费为实际成交额的_________%)。

  3.乙方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调整其给予客户的广告价格或优惠幅度,乙方享受标准报价_________%权限;乙方拥有继续选择其下级代理公司的权利。

  4.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下级广告代理公司,有权代表广告客户在甲方的网站上投放广告,并负有按广告发布计划缴纳应付款项的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并同意,在经营其网址和网页方面遵守各种法律、法令、法规和规定;

  2.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依约按时发布广告;

  3.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具体工作,包括:

  ①空位查询;

  ②广告拉安排;

  ③监督广告播出情况。

  4.甲方负责计划发布广告的基本制作,包括:

  ①条幅广告制作;

  ②普通网页的制作。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负责甲方网络广告在_________省的代理工作;

  2.定期向甲方报告近期代理工作进展情况,便于甲方留位或整体协调;

  3.将市场反馈的网络广告信息及时提供给甲方。

  4.乙方提供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坚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的画面、内容、用语等,必须符合《广告法》第二章规定的准则。《广告法》规定应当向广告发布者提供证明文件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文件。不符合甲方播出要求的'广告,甲方有权拒播或修改。

  5.乙方应保证经其审查过的广告内容不包含或链接至以下几类内容:

  ①依法可能被认定为色情、淫秽或其他法律禁止的内容;

  ②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它相关权利的内容;

  ③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④其它法律明令禁止刊登或发布的内容。

  6.负担代理费收入而发生的各项税费。

  第七条 发布计划更改

  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乙方须至少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才能修改播出计划。甲方有权依据其网站栏目调整情况,变更播出时间及广告位置。若甲方出现更改情况,则甲方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在经乙方同意后修改广告发布计划。

  第八条 付款

  1.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已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款项交费,先交定金后播出(定金为广告全部款额的_________%)。

  2.乙方于甲方执行完广告发布计划后,根据已签订的广告计划交齐除定金外的广告款,按月于每月_________日结算。

  第九条 保密

  1.甲乙双方都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信息或对方指明不得公开的信息。

  2.应当保密或有理由应当保密的信息或专利,包括(但并不限于)有关销售成本和其它未公布的财务信息、产品和经营计划、设计规划、营销数据资料和赞助者的信息等,但不包括下述信息:

  ①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或由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②公开材料中已经透露的信息;

  ③公众已经普遍知道的信息;

  ④已经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⑤法律要求透露的信息。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到期双方有优先续约权或甲乙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由于甲方原因出现漏播、错播问题,由甲方以漏一补二的方式及时给予补偿。

  3.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因甲方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国际互联网故障、中国电信或_________电信故障、网站遭到黑、客侵入)使本广告发布计划无法履行时,事后由甲方负责补播,双方均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受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或党的政策、政府规定的要求,广告发布计划不能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在甲乙双方公司重组、更名情况下,合同重新协商,经双方同意确认后执行。

  第十四条 法律管辖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盖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代理合同2

  甲方: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省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的广告代理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品牌层面核心技术v12的年度概念推广以及在重点产品上的概念应用(包括彩电、光电背投、光显电视、pdp、lcd等产品,全年度不超过5品类)工作。

  二、代理期限

  合作期为自本协议书签订日20xx年2月10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本协议所拟定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合作协议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合作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三.工作内容及收费

  (一)工作内容

  1.为创维进行品牌个性把握及头功品牌层面的事件策划及传播。

  2. 提供v12项目在本年度的系统有序的整合推广方案。

  3. 提供v12所涉及产品的概念应用方案。

  4.按时提供与v12相关产品概念应用的各类宣传品平面创意、设计以及促点促销、公关活动的策划方案。

  5. 提供配套广告(包括电视、平面、户外)的创意、设计。

  6.促销方案、公关活动、展示相关平面设计稿件。

  7. 20xx年度创维品牌及产品推广媒介策划方案。

  8.每季度提供竞争对手的媒介投放监测分析报告。

  9.每季度提供竞争对手的重要概念及产品的传播监测分析报告。

  10、协助创维集团处理危机公关事件

  11、协助策划创维与其他品牌联合促销活动。

  12.第三方制作的监控和管理(包括电视片拍摄、照片拍摄、印刷、输出打样、模特、安装、展览等。)

  13、广告物料的设计、复制、传递。

  (二)收费及付款期限

  1、20xx年2月10日至5月10日为启动阶段,乙方主要负责甲方v12项目推广工作,从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2月10日,乙方主要负责甲方重大产品上市推广工作,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月服务费用rmb20万元整,全年累计rmb240万元整,甲方在每月第一周向乙方支付完毕当月服务费。

  2、广告物料制作、正片拍摄、雇佣模特等牵涉到第三方费用,双方再另行协商,签订单项协议解决。

  四.广告操作规则

  1.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策划方案,经甲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步的实施过程中。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提出修改调整策划方案。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0天内提出修改好的.策划方案,如有特殊情况有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成立专项项目服务小组,保证团队运作,小组中须配备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小组成员由客户、策划、设计、市场、媒介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件附表。

  3.甲方每半年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下半年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千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4.甲、乙双方除签订本协议外,涉及其他代理的项目均需签订具体项目合同,向甲方提交正式分项报价单确定价格、数量、要求、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以便双方具体执行。

  5.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递交成品或设计稿件3天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主动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以及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乙方据甲方提供的书面意见与建议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确保乙方有足够的时间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制定以为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在乙方及时提交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乙方尽所能提供高标准服务,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

  2.乙方必须对甲方未公开和不对外的所有资料以及知悉的一切甲方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实行保密。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以甲方交流,提供阶段性总结报告;如需做更深层、更广泛的调查评估,需聘请第三方进行工作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由甲方另行支付费用。

  5.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即在同等条件下,按甲乙双方任何依法公正渠道的最优惠价格为标准,有乙方实施执行(特殊情况下由甲方执行)。

  六.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和版权归甲方。但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制作品参与乙方本身各种形式的作品介绍、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必须属于非营利性质),但应于该广告已对公众正式公开发布后,并不得于任何时候将甲方拥有所有权与版权之广告制成品(第三方拥有版权的商业图片等除外)、设计稿件、商标、公司名称、广告用语、项目图片、形象等用于除此以外的其他营利目的的事项。如果营利性质出版发布,乙方应经甲方许可,并向甲方支付报酬。

  七.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有关具体项目操作(如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做任何补偿。

  2.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给乙方,是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一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由此造成的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若甲方逾期七日仍未付款,则需自本协议或各分项目合同的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方所交代的设计任务,而导致甲方广告不能如期发布,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按照当月服务费每日3‰处罚,具体处罚日期天数按原定日期到实际执行日期计算。

  八.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九.本合同与福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期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理委托人:法人代理委托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传真号: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关代理合同3

  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三份)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方因原告______诉被告______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诉讼一案,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指______为受托人一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陈述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证据。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有意弄虚作假,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______为委托方的`一审诉讼代理人和反诉代理人。

  五、代理期限:代理至一审终结时止。

  六、代理费:一审律师代理费酌情收取______人民币。

  七、乙方律师外出办案的旅差、住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委托事项时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指二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手印): 乙方(公章):______

  20____年 11月 25日

有关代理合同4

  制造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制造商)

  代表商名称: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代理商)

  1.委任:

  兹委任____贸易有限公司为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__________________;

  (2)报道本地区综合市场概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__________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__________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__________备查;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__________应是唯一的公证人,他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__________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结算总价值____%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__________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时,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__________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__________指定的时间内对__________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__________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__________的职责__________应:

  (1)向代理商提供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无权对__________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__________。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为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__________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回求__________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__________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__________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拘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__________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__________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三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员进行仲裁,如对仲裁员各持己见,则暂由海事仲裁委员会主席临时指定仲裁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有关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

  注册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

  第二条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费用(另行约定)

  第四条结算

  甲方选择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

  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五条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元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至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十条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服装代理合同样本。

  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 地点,以开设发展特许经营代理加盟商的形式总代理经营甲方注册并拥有商标权的××品牌系列服装。

  二、选址:

  专卖店地址为乙方初步确认选定,经甲方同意即可。

  三、装修、宣传、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设计×××专卖店的设计图纸统一形象进行装修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拍摄照片寄甲存档备案。乙方确认拳伟商标隶属于甲方。甲方依据乙方实际进货金额、区域、酌情投放不同价的广告费的50%的费用。甲方派专业人员协助乙方进行人员培训及店面陈列。

  四、货物配流方式:

  1、乙方按甲方的全国统一出厂价提货,乙方首次配货不少于壹拾万元,由乙方自选补配货,换货率一律为100%,甲方配衬品以成本价给乙方供货,甲方不负责退换货。

  2、换货:乙方因换货调回甲方的货品,因保证物品清洁、完好无损、附件齐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换货,乙方进货的换货期以季度为限,按季度换货,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更换同类产品,甲方换协议规定的100%换货率换货,乙方需按甲方规定以每年年底12月20日到货为止进行最后一季度的`换货,合同范本《服装代理合同样本》。

  3、提货方式:乙方委托甲方代为乙方发货者,甲方要求乙方对货物保险,运输方式由乙方指定,所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收货验查:乙方在接收到甲方货品之后,应立即开箱检验,核实数量及质量,并将检验结果在三天之内传真给甲方,甲方将视为数量正确,质量合格。

  五、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品牌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抄袭拳伟款式设计设计自行生产销售;在拳伟专卖店内渗杂专卖其他品牌之服装;若乙方在经营过程,连续断六十天以上未向甲方进货而又不申明原因者。

  七、续约:协议期限满,乙方如需续约,应在协议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办理续约手续。否则甲方可以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

  八、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乙方需解除协议,应将原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正式文本等退还甲方,并拆除拳伟品牌标志,并拍摄成照片寄回甲方,结清往来帐款后,持履约品牌保证全票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九、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束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属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签字盖章用于修改补充的各份合同附件,细则,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协议期限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有关代理合同7

  本协议于 __年__月__日签订。

  甲方:xx

  乙方:xx

  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简称公司)授予乙方(简称代理人)在日本东京经销陀螺仪的独家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3年为期。

  2.代理人保证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订货,非经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公司关于装运订货的.任何指令。

  3.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______美元,按___%收佣;

  订单额超过______美元,按___%收佣。

  4.代理人提供的发票金额,包括佣金和除邮寄、小额杂费以外的开支,公司将开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用挂号信书面通知对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时候违背本协议任何一款,无须通知,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双方于上述时间签字盖章为证。

  xx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独家代理是委托人根据独家代理协议,在一定期间,在一定地区内给予代理商代销某种商品的专营权,并按销售额的比例付给佣金,这种贸易方式,称独家代理。委托人与代理商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不是买卖关系。委托人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并不得再向该地区其他客户直接推销该项产品。代理商则以委托人身份与买主洽谈交易,并以委托人名义或由委托人与买主签订买卖合同。在协议执行期间内代理人应完成最低销售额并努力开辟市场以完成协议规定的独家代理业务。

有关代理合同8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订立,并拟订客户与广告公司合作及经营细则: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广告服务

  1.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品牌/服务)在地区提供广告服务,包括策略运筹,创作和制作,媒介策划及购买;

  1.2如有需要,甲方将要求乙方负责其他辅助性服务,例如公关推广,促销执行和市场研究;

  1.3此等服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进行。

  2、期限

  2.1本协议由年月日起开始生效;

  2.2在此期间(即正式解除合约前60天)乙方将继续收取应有的策划管理费(列于收费细则内)

  3、独家代理

  3.1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作为其他同类竞争公司产品的广告代理商。

  4、机密

  4.1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机密资料于第三者。

  5、服务业务详述

  5.1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1.1市场咨询分析报告(每月)–对相关简报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关于甲方产品类别的市场咨询报告。

  5.1.2竞争广告创意分析(每月)–对甲方相关产品类别中竞争品牌广告进行跟踪和分析,提供广告样片、样稿及分析报告。

  5.1.3竞争广告媒介分析(每月)–对竞争对手在电视和平面主流媒体内的广告花费(根据投放报告和估计单价计算)进行汇总,并提供竞争产品媒介策略的分析报告;

  5.1.4零售市场访查(每季度)–对产品的主要零售市场进行定期访问,了解产品及竞争对手在销售终端的状况,并形成分析报告提交客户。

  5.1.5市场资讯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拥有的市场和消费调研资讯,对甲方业务的相关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策略建议;

  5.1.6品牌策略建议书(每年)–综合对市场、消费者和品牌现状的了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划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议,并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不断完善,直至双方认可;

  5.1.7产品策略建议书(每年)–从品牌策略出发,对产品所属的具体市场进行深度分析,达到产品层面的策略建议,与客户形成共识;

  5.1.8广告传播策略和实施建议书(每年)–基于即定的品牌和产品策略,全面制定广告传播和推广策略,以及广告传播和推广活动的总体安排,形成具实战意义的建议;

  5.1.9战术性活动建议书(每年)–根据市场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销、公关推广等活动的建议,特别是整体行销方面的“新点子”,并尽可能协助甲方进行活动的实施;

  5.2市场调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调研建议书–根据甲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总体构想和策划;

  5.2.2调研公司推荐–根据甲方调研项目和具体要求,利用乙方实际经验,甄选适当的调研公司,与其联络沟通,并对其调研计划进行评估,为甲方作出推荐。

  5.2.3调研监督–在调研的操作环节中,对调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导和监督,协助甲方保证调研按计划实施;

  5.2.4调研结果分析–对调研公司的调研结果报告进行客观的再分析,并进一步建议调研结果的运用。

  5.3创意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3.1创意策略提案–根据品牌策略和竞争状况,提交创意策略和概念;

  5.3.2创意工作指令–根据同意的创意概念,起草供创意人员遵循的工作指令,与甲方确认后即启动创意工作。

  5.3.3广告片–根据创意工作指令,发展电视广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平面设计–对平面广告和推广用品,根据工作指导令发展设计草图,向甲方提案;

  5.3.5广播广告脚本–发展广播广告脚本及参考音乐音效资料,向甲方提案;

  5.3.6创意测试–在需要的情况下,协助甲方进行创意测试调研,对调研结果分析,并对创意进行修正。

  5.4制作部分包括:

  5.4.1广告制作–电视、平面、广播等广告的制作。

  5.4.2其他推广品的制作–按甲方确认的创意进行其他推广用品的`制作;

  5.4.3广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据媒体要求,制作和发送广告拨出所需的拨出带和刊出成片;

  5.4.4杂项工作–在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活动的计划实施、物料的设计、制作、采购等;

  5.5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5.1媒介状况的分析–对地区媒介状况和消费者媒介习惯进行分析,为客户提供对媒介的准确和最新认识;

  5.5.2市场优良排序分析–根据甲方提供和乙方内部资料,对“市场营销分配比”和“市场潜力分布”进行研究,排定市场排序,决定媒介资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最佳媒介量度设定–通过有效频率进行测定,并进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场所需的最优化广告到达率和总收视点水平,从而决定广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媒体总计划–确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标受众、媒体选择和分布、媒介量度目标、广告战役媒介流程、预算建议和分布等;

  5.5.5收视成本和效益分析–对给定目标对象的收视成本进行分析,确定最具效益的投资方式;

  5.5.6媒介最优化排期–使用权威收视率资料进行广告投放最优化排期组合和分析

  5.5.7媒介月排表–根据最优化组合提供每月广告投放排期表;

  5.5.8媒介定位–根据甲方确认的排期进行定位,向媒体争取最大折扣,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媒介机会–根据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寻媒体机会,并通过评估向甲方作出推荐;

  5.5.10检测服务(每月)–对甲方委托乙方投放的广告播出情况进行检测,并投放检测报告,即时发现播放和刊出的误差,并向媒体进行追缴,使甲方获得补偿;

  5.5.11投放后效果分析(每月)–对每一阶段的电视广告投放,利用检测到的播出情况,与计划设定的效果进行对照,总结投放中的经验,用于之后的操作。

  5.6综合推广

  5.6.1推广方案建议–根据品牌产品策略和整体广告推广计划,利用乙方的相关经验和专长,为甲方提供公关、促销、直效行销、公共事务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推广活动根据甲方和乙方在地区的执行能力,由乙方负责一部分综合推广项目的运作,或为甲方提供创意、设计和实施方面的支援。

  6、收费

  方安A(长程合作)

  6.1策划管理费–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币元整,涵盖乙方提供的策略、创意方面的服务(即前述的项目5.1.1–5.3.6),甲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五天内向乙方预付两个月策划管理费,即元整,并从次月出开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划管理费;

  6.2制作及杂项代理费–涵盖制作人员提供的制作和其他杂项服务(即前述的5.4.1–5.4.4)。收取制作费及杂项工作实际外付成本的15%做为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6.3媒介代理费–涵盖媒介策划及购买的服务(即前述的项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费毛额的3%为媒介计划的代理费,媒介花费毛额的2%为媒介购买的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媒介购买时一并支付。

  6.4其他收费–综合推广方面(即前述项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项目的收费视情况而定,原则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为工作报酬,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方案B(个案合作)

  6.1策划管理费–策略部分3万元起;市场研究部分2万元起;创意部分4万元起;媒介计划部分2万元起;

  6.2其他同上

  7、其他业务原则

  7.1收费制度有效期为一年,之后双方可根据运做情况和业务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7.2乙方在实际费用发生前,须将报价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7.3以上收费制度应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费用的情况下,甲方保留查阅外付款项单据的权利;

  7.4乙方与媒体争取到的折扣、优惠,应全部归还给甲方;

  7.5甲方如委托乙方从事媒介购买,需在签署媒介排期表之后向乙方预付购买涉及的款项,以保证乙方有效的定位购买;

  7.6如遇大型制作工作(如电视广告片制作),在制作单位要求预付定金的情况下,甲方应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将定金付给乙方;

  7.7在乙方已进行工作后,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制作或媒介计划,乙方将所发生的费用或开支连同代理费及税金向甲方收取。

  8、付款

  8.1甲方同意倘若预期付帐给乙方,按银行规定按日支付滞纳金,过期60天后,双倍支付滞纳金;

  8.2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报价单必须在工作进行前批核,而款项也必须在媒介定位或制作前支付。

  8.3有关媒介预付款项,当广告播出后,乙方将原来发票与刊登及播出证明核对,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将会向甲方重新开出发票与原发票更换或由次月发票中扣除差额部分,并退回次月媒介款项中扣除差额部分;

  9、解除和约

  9.1本协议解除后,乙方须将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订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如双方合作出现商谈无法解决的纠纷而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时,双方将按《合同法》进行裁定。仲裁单位为仲裁委员会。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有关代理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产品_________客车在_________省(市)部分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具体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_________牌系列客车。

  三、代理指标

  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年销售必保指标为_________辆,争取指标为_________辆。

  四、代理价格

  1.代理价格:以乙方公布的价格表的代理价为准。

  2.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产品价格为价格表中的销售价格与代理价之间。按标配车辆,甲方最高售价不得超过乙方价格表的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否则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代理价部分全额返还,如需乙方开具发票,17%增值税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车款的20%定金,乙方安排生产,提车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在代理区域内宣传,推销乙方产品,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向乙方反馈信息,并统一宣传口径。

  2.合同签订后,须按约交付定金,甲方提车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不得截留乙方货款,否则视违约处理。定车后,非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所交定金不予以退还。

  3.甲方不得私自同意用户改变车型结构,在不影响车辆技术要求和整车结构的情况下,若需局部改变,必须经乙方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

  4.车辆底盘、发动机出现问题,应在底盘、发动机生产厂家当地三包服务站解决,车身出现问题,与乙方联系或在当地设立的特约维修站解决,甲方应协助处理。

  5.甲方积极为需购乙方产品的客户办理购车按揭付款业务,以促进乙方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直销乙方产品(标配),其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

  2.保持宣传口径一致,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双方的商业机密。

  3.产品或配置价格调整时,须及时函告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积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年销售乙方产品达_________辆以上,可申请在代理区域内设立特约维修站。

  5.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后,严格按销售合同条款的要求安排生产,按期保质地交付车辆。

  八、奖励办法

  甲方购置乙方客车按规定销价执行。甲方完成销售_________辆以内的(含),按所定购车辆的实际车价的_________%提取服务费,完成_________辆以上的按购车价_________%提取服务费。未完成指标,按同比率进行结算兑现,每月结算一次,同时由甲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理合同10

  代理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到三方利益,而一般只有被代理人授权给代理人,那么代理人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签订相应的合同。那么此时,在代理合同当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有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介绍吧。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在代理合同中,如果代理人没有的的到被代理人的授权而擅自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的话,此时被代理人是可以不用负责任的。同时,要是代理人超过了代理权限进行代理的,被代理人不追认的话,对其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在代理的过程中遇到什么纠纷的话,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处理。

  延伸阅读

  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责任

  违约责任有哪些特征

  无权代理合同是什么?

  哪些属于无权代理合同?

  所谓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

  (1)根本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人根本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

  (2)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代理关系而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3)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这是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原有代理关系,但是由于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关系等原因,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为什么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尽管缺乏代理权,存在着主体的瑕疵,但是这种缺陷是可以通过本人的追认加以补正的。

  中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将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纳入效力待定是基于以下原因:

  (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并非都对被代理人不利,有些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可能是有利的。

  (2)从本质上讲,无权代理行为也具有某些代理人的特征,如无权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三人也愿意与被代理人签订合同,如果被代理人事后授权,也就意味着事后对合同的承认。

  (3)经过事后的追认,可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和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

  无权代理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在实践是怎么认定的呢?无权代理的后果又是什么呢?我们通过案例来看看前面两个问题。

  [案情]

  1998年8月,被告陈某的女儿替被告立据向原告彭某借款5000元,约定月利息为30%,此后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于1999年初分别归还原告600元和400元,20xx年5月归还1000元,20xx年2月归还300元。彭某追要余款无着,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处。

  [审判]

  江苏省阜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女儿代理被告立据向原告借款应属无权代理,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原告依借据向被告追要借款本息时,被告没有表示否认,且已实际偿还了部分本息,应视为被告已追认其女儿的行为,故而被告应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应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评析]

  本案涉及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问题。无权代理的行为,其效力是不确定的。因为无权代理行为对被告代理的本人并非一定不利,因此这种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并非一定无效。对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分析:

  1、被代理人的追认权。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表明,被代理人可以追认无权代理行为。

  被代理人的追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至于被代理人追认应采取何种方式,法律并未单独规定,因而应当理解为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即可明示,也可默示。例如,被代理人接受相对第三人的义务履行或向相对第三人履行义务,都视为追认。但追认须是对无权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承认,被代理人追认的效力在于使无权代理变为有权代理使其效力从不确定状态变为确定状态,该无权代理行为自行为成立时就对被代理人发生约束力。

  就本案而言,对于陈某的女儿代理借款的无权代理行为,陈某并未向彭某表示反对,相反,陈某以自己还款的行为追认了其女儿的无权代理行为。陈某就应承担其追认的后果。

  2、第三人有催告撤回权。无权代理行为在来被代理人追认前,第三人可以请求被代理人作出是否追认的明确表示,也可以撤回自己与无权代理人所为的意思表示,即第三人享有催告权或撤回权。第三人行使该权利的目的是使无权代理行为的不确定状态早日确定下来。催告权行使的对象为被代理人且必须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而撤回行使对象为无权代理或被代理人。若第三人明知代理无权代理还与代理人为民事行为时,不享有撤回权。本案中,彭某不知陈某女儿是否有代理权,在陈某追认前,可以撤回实施借款的意思表示,向行为人主张权利。但在陈某追认后,彭某则不能以陈某女儿的所为为无权代理为由行使撤回权。

  3、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无权代理的行为未经本人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因为无权代理行为直接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使第三人既无法实现现实利益又可能得不到期待利益,从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出发,行为人向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应该既是一种负履行的责任,又是一种负赔偿的责任。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陈某女儿代为立据的无权代理行为,经陈某事后追认,已变为有效的代理行为,对陈某应该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陈某应该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案情]:被告姜某将其所有的一辆货车挂靠于被告某实业公司经营。20xx年1月4日,姜某因酒后驾车与原告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受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姜某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姜某因该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xx年4月5日,原告王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姜某及其车辆挂靠单位某实业公司共同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诉讼期间,王某委托某法律工作者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由两被告共赔偿原告135000元。后两被告均按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的舅舅穆某代原告从被告实业公司收取了赔偿款,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向实业公司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协议已达成,以后与该公司无关。

  20xx年7月24日,原告再次向本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对其伤残程度进行鉴定。经鉴定,原告因交通事故构成一处七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原告因此要求两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针对原告的起诉,被告实业公司辩称其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并向法庭提交了穆某出具的承诺书,认为穆某作为原告的舅舅,一直参与前期赔偿事宜的处理,在双方对前期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后,穆某又代原告收取了赔偿款,穆某的行为已构成表见代理。

  原告对穆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不予认可,认为是穆某的个人行为,对原告无约束力。

  [审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受伤后并未以任何形式授权穆某作为其代理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且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已委托他人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对此,被告实业公司也是明知的。穆某是以自己的名义而非以原告的名义向被告实业公司出具承诺书,现原告对穆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不予认可,故穆某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被告实业公司仅以穆某是原告的舅舅来推定其具有代理权与法律规定不符,则被告实业公司辩称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判决被告姜某赔偿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残疾赔偿金等;被告实业有限公司对姜某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宣判后,被告实业公司虽提出上诉,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纳上诉费,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穆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被代理人对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承担责任的代理。

  表见代理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因此代理人应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进行代理行为。

  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相对人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各义进行民事活动而不作否认表示;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理由,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

  3、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无过失。如果相对人对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审查不严,存在过失,则不构成表见代理。

  4、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追认。

  表见代理是在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果本人在代理行为发生后,对该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那么自然构成有权代理。

  5、符合代理的生效要件。

  表见代理是有效代理,就必然要具备代理的其他生效要件,如代理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

  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范畴,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从而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对于如何界定“有理由”的范围和尺度,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是否具有客观的权利外观,并能够使相对人根据客观事实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认识。

  所谓权利外观即具有授权行为的外表或假象,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已经获得授权。司法实践中,表见代理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有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未越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代理权延续表象的表见代理。具体包括:行为人持有某种能证明其具有代理权的文件,如本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被代理人以某种意思表示,声明授予行为人代理权,而事实上并未授权;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对代理权进行特别限制而未告知相对人;无权代理人与本人存在某种特殊身份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代理人权限终止后,被代理人未尽通知、公告义务,等等。基于这种种客观的事实,使任何一个正常交易的相对人据此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认识。如果没有上述各种客观的表象,仅凭借主观判断得出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结论,即是误信,不能产生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

  2、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无权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特殊关系,客观上存在着使第三人确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某种事由,如夫妻关系、雇佣关系等。这种关联性除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外,通常是以本人的行为而产生授权假象,因此在本人与无权代理人没有任何牵连的情形下,不应适用表见代理。

  3、相对人是否是善意、无过失。即相对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无权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且这种不知并非因疏忽或缺乏应有的谨慎而造成。即相对人已尽了充分的注意,仍无法否认行为人的代理权。相对人并无过失,这种过失既包括相对人未尽到审查和进一步核实义务,也包括不应当产生合理的信赖而主观上形成一种错误的认识和判断。一般而言,代理之相对人应对代理人有无代理权加以慎重地审查。如相对人因轻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为之,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未对行为人的代理资格或代理权进行审查而相信行为人的代理权,不能成立表见代理。

  本案中,原告与穆某存在某种特殊身份关系,但原告受伤后并未以任何形式授权穆某作为其代理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且穆某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故穆某的行为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后果不应由原告承担。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及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的签订运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越来越多。那么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有哪些?以及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又是如何采取的?将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

  1、建章立制

  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层面进行规范。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培训,特别要对经营活动中经常签订购销合同的人员和经营管理层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

  2、严把合同签订关

  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产权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鉴证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

  3、要强化履约意识

  合同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通过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报表制度,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审核、签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均可以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采取相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在企业合同方面出现风险。措施包括: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其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相信对方,有的企业因没有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对合同性质要了解,不要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首先,最好采用先款后货方式。这样,经营风险已经转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风险很小甚至不存在。但这种方式需方一般不会同意;其次,采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这种情况,可以减少供方的风险。

  5、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例如,某合同条款“合同生效后不得超过45天,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超过两个月如未能如期缴纳,则合同自动失效。”这里“两个月”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开始算起?还是合同生效45天以后算起,写得不明确。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没有明确的数额,这样,也不利于以后发生争议迅速确定违约和赔偿的金额。所以,一定要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7、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8、合同条款必须对等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9、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如南京市仲裁委员会。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管辖法院时还应注意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对于诉讼标的达不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般财产案件,约定由某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法院管辖是无效的。

  10、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

  订立合同是一件技术要求高、风险也很大的经营行为,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只有充分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如让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合同的签订,或委托公证、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当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请律师进行咨询解决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求助。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好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问题,如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细节?以及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内容?如果您想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

  代理权出现在代理关系当中,被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处理相应的事情,但一般代理人都是有代理权限的。如果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那么就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究竟我国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呢?法律方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

  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合同。在此情形下,代理人同时为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和合同的相对人,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实际上只有代理人一人全部实施,这既违背代理制度的宗旨,也极易发生代理人损被代理人而利己的行为,应予禁止。

  ⑵双方代理行为也属于代理权滥用的行为。双方代理也称同时代理。这种行为在有关代理人从事代理事务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已经提及,双方代理会导致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难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要禁止这种行为。

  ⑶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此种行为违背了代理的诚信原则,属与违反代理制度宗旨的滥用代理权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即代理人要和相对人一起赔偿被代理人的损失。

  代理权的要件:

  代理权的滥用是指代理人行使的过程中,违背代理权宗旨和代理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构成代理权的滥用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⑴代理人有代理权。

  ⑵代理人实施了行使代理权的行为。

  ⑶代理人的行为违背代理权的设立宗旨和代理的基本行为准则。

  ⑷代理人的行为有损于被代理人的利益。

  不具备上述要件则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如无权代理与越权代理都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

  我国对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主要规定了三种,这三种行为都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要是代理人滥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那么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那么被代理人会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滥用代理权的相关知识,请咨询的在线律师。

有关代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省市(县)的区域性的独家总代理,代理"卓康"离子水瓶系列产品的销售、广告宣传和售后服务,包括今后开发的系列新产品。甲方不得在上述区域销售该产品,也不允许其他人在上述地区销售该产品。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权在上述区域内设立分代理和分经销商,有权组织业务活动,并承担业务所需的旅差费、会展费、区域广告费。甲方对分代理和分经销商不承担责任,不干涉其业务。

  2、甲方供货出厂价为:2型(超声波清洗)元/个,2型(内镀钛金)元/个;3型元/个。甲方开具发票并承担运费,乙方若需发汽车快运、铁路快件包裹或集装箱运输则另付运费。

  3、乙方保证在以上区域内的年销售总数:2型离子水瓶个,3型离子水瓶个;首批进2型(超声波清洗)产品个,2型(内镀钛金)产品个,首批进3型产品个。乙方除向甲方汇付首批进货的货款(和运费)元以外,并汇付年销售与首批进货数之差额的1/10货款(元),作为取得总代理权的定金。

  4、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一年内能完成总代理的年销售总数,该总代理权定金充抵每年最后一批进货款计算,并优先取得次年的总代理权。次年合同另行商定,条文一般照旧。

  5、甲方将上述地区的.独家总代理证书颁发给乙方(需镀钛证书者另交工本费),并向乙方无偿按比例配给电视和报刊的广告策划,提供广告录相带、光碟,随货按比例配给彩印广告海报标贴广告和资料,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零售信誉卡,同时配给已发表的文章。当乙方要求增多配给的数量时,所需工本费由乙方负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可以在区域内制版印刷分发,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供货时进行运输保险,途中如有配件损坏,乙方在收货后10天内寄回给甲方掉换新品。新配件寄往乙方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需要某些配件供给维修使用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权确定给分代理商和经销商的价格。零售价可适当优惠。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实行信誉销售法,认真为用户办"零售信誉卡",承诺使用180天内无效退货。乙方应要求分销商对初期的用户作书面记录,定期跟踪调查其饮用效果,以便掌握本地实例,为扩大区域性销售打好基础,同时为品牌建设和产品信誉作出贡献。

  8、乙方在市场上发现仿造侵权的产品后,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9、本合同有效期至200年月日。期满前一个月内乙方可声明总代理权定金不充抵货款,同时要求续订次年的总代理合同,并汇付次年的首批进货款,甲方才能将次年的总代理权再次授给乙方。

  10、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后,乙方按合同第3条汇付的资金到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

  卡号:

  交通银行太平洋卡

  卡号:

  乙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有关代理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区域在___省___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将代理权金金额___万元付给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发现甲方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将以___倍的代理权金赔偿乙方。乙方如跨范围进入其他代理人区域从事该业务,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权金的赔偿。

  4、传统贸易国际代理,按国家现行法规办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认可并实施贸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证金额的___%代理费,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服务贸易收入,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所获收入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部分,乙方自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5、乙方负责办理所属区域内的一切合法手续,并依法独立自主代理好涛岚国际的业务,因乙方违反法规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甲乙双方在宣传,推广,应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广中,()甲方给予乙方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广活动和完善代理服务的善后服务。

  7、奖励:乙方A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B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C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D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权金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互相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自然人代理凭身份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 电话/传真:_____

  邮编: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

  产品代理合同(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就甲方品牌________、________设备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双方

  甲方是一家以研发、制造_____、_____硬件设备产品为主导,提供面向__________管理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乙方是一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1、乙方须如实填写合作信息登记表(见附件A),并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和总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需及时提交变更后的相关证件。如因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者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作信息登记表及相关附件后,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硬件设备产品代理商。乙方的代理资格及授权期限为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向乙方发放全国统一编号的授权委托书作为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硬件设备产品的资格认定。乙方在授权期内有权在本区域内从事有关销售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硬件设备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同时,乙方不得向代理区域以外销售甲方的产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向外区域销售(传真有效)。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销活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并对乙方进行销售绩效年审。

  2、甲方将向乙方公开业务程序,积极处理乙方反馈的信息。

  3、甲方将对乙方提供适当的市场支持,并提供相关的产品资料。

  4、甲方定期为乙方进行甲方相关产品的技术、业务培训,为乙方开拓当地市场提供协助。

  5、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或销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同类产品,并造成甲方产品市场价格混乱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从取消之日起不再承担对该代理的价格和其他支持。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作为甲方授权的代理商,乙方须具备销售________、________硬件设备产品的经验,并成功做过若干个餐饮、酒店网络集成项目。乙方须有专业人员积极开拓产品市场,宣传和推销产品,并按期完成双方书面定立的销售数量。

  2、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采购1套硬件设备(包括________、无线网桥和程序下载器)样品,样品价为代理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此样品主要用于乙方在和客户谈判过程的演示。

  3、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向甲方申请年度进货额度_________元,并承诺完成相应的年度进货额。

  4、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制订销售价格,不能造成甲方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混乱。乙方保证不销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产品。

  5、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供所代理销售区域的市场情况、用户使用报告、该区域内其他竞争对手的市场活动等信息。

  6、乙方不能对终端客户承诺超出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范围的额外技术承诺,如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7、如因配合乙方之项目工程变更,进而造成甲方人工、材料成本增加时,由乙方补偿相关费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义进行超出代理产品销售行为的其他各项经济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产品购买与供应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并遵守以下原则:

  1、乙方应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订购下月的所有产品,同时预报后三个月的产品订单数量。乙方有义务及时更新订单数量预报。

  2、甲方收到乙方订单后三天内,将根据库存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答复乙方,同时将向乙方通报预计发货日期。

  3、双方进行信息沟通后,签订书面采购合同(传真有效)。

  4、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增加订单超过的数量,双方须另以书面形式规定交货日期。

  5、发货日期以双方确认后之采购订单所载时间为准,甲方在交货期限内将产品运送到乙方公司。

  6、取消或变更定单:如协议一方希望取消或更改定单,必须先和协议另一方沟通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得到另一方签字。否则发生差错及经济损失由提出更改方承担。

  六、价格与支付

  1、双方将以书面形式确定并签署本协议所涉及产品代理价格及费用条款文件,该价格文件每季度更新一次,产品代理价格及费用条款的制定权、发布权、最终解释权均在甲方。(见附件B)

  2、价格保护:对于甲方的价格调整,代理商享受价格保护政策。自甲方发出货物之日起,甲方将对乙方所进当批货物所有一个月内库存产品施行完全价格保护政策(即库保产品价格遵循最新价格政策,并且就低不就高);同时,经甲方指定人员确认后,对于价格调整所产生的差价总额,甲方将在乙方以后进货时予以分批(不高于三批)全部返还。特价订单不享受以上价格保护政策。

  3、价格原则上为到货价(仅限乙方公司所在地)。

  4、结算方式:款到发货。甲方以乙方支付的货款实际到甲方帐户的日期为准。甲方接受灵活的付款方式,包括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币种:人民币。乙方在办理完付款手续后,应及时将付款凭证(电汇单、转账支票、汇票等)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按付款时间的先后次序安排发货。

  5、甲方开户银行信息如下:户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行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6、发票开具:甲方根据乙方的到帐货款和实际发货数量、金额,并根据乙方的要求,按时开具发票。

  7、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协议及订单的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直至乙方付清余款。若该逾期支付的情形持续超过7天,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行决定是否终止相关订单的执行。

  七、交货与验收

  1、所有协议产品允许分批交货,允许分运、转运。发货地点:甲方国内仓库。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仅限乙方公司所在地)。

  2、甲方只承担涉及从甲方发货地点到乙方交货地点之间的铁路运输费用。如乙方要求其他运输方式,则乙方需承担所涉及的运输保险费用。

  3、为了保证市场秩序违例的可追溯性,甲方出厂前在产品内编有序列号,乙方需对甲方的出货逐一做好记录:出货单位全称、型号、数量、单价、产品序列号及相关票据等。

  4、验收: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装箱单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任何货物短缺、故障、损坏或与协议规定不符合之处,乙方必须在三日内填写《回执单》(见附件C,传真有效)并通报甲方。若乙方逾期不报,则甲方将视为乙方一次性验收合格,甲方将不再履行质量保证条款。对乙方验收不合格产品,经甲方指定人员确认后,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换货手续,如甲方无同样合格货物,双方可协商办理退换手续。

  八、取消定货与延期交货

  以下几种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定货或延期交货,并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恶意拖欠甲方的款项;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内容或国家有关通信法律、法规;

  3、乙方主体消失;

  4、由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九、市场支持

  1、甲方将协助乙方建立市场销售体系,为乙方提供市场销售所需要的产品、市场宣传等资料。

  2、甲方视具体情况,为乙方提供部分市场广告的支持,并酌情与乙方共同举行区域性的市场活动,帮助乙方提高市场开拓力度。乙方提出的有关甲方公司产品的广告必须通过甲方同意批准后才能够发布。

  十、售后服务条款

  1、所有硬件产品享有不少于壹年的免费维修服务。自甲方发出货物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将对故障产品予以免费更换。

  2、对于维修产品,自收到维修品之日起,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修寄出,如遇严重损坏的,将与代理商确认完修日期。

  3、保修期内,甲乙双方各付单程的运费;超过保修期代理商需支付往返运费。

  4、属于以下情况则不在保修范围内:

  1)由于意外损坏(如运输原因,不当储存环境等)或外界条件发生变化(如电压突然升高)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2)不正确的安装调试、使用,不正确的与外设连接和外部电源等问题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3)故障产品或部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拆卸、改装或维修过。

  4)故障产品机壳或部件上的产品标识和序列号不清楚、破损或被涂改过。

  5)由于本协议中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6)由于人为造成的LCD漏液、触摸屏明显被专用笔以外的利器划伤、摔坏等。

  7)由于正常使用,导致触摸屏磨损。

  8)由于意外存放,使用,导致设备进水或其他液体,损坏设备。

  5、超出保修期或不在保修范围内:(详见附件D:设备维修价格表)

  1)据实际情况,将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包括材料费维修费为材料费的20%,材料费不足_________元,维修费为_________元。

  2)甲方客户服务部在收到乙方发回的故障机后,于当日对故障机进行检测,同时核算应收费用,并传真回乙方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客户服务部及应收费用确认单后,及时确认,将相应款额以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传真至甲方客户服务部;甲方收到乙方汇款后计算更换、维修日期(免费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维修不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

  3)对于故障机内的数据资料,甲方客户服务部维修时不做备份处理。

  十一、培训及技术支持

  1、协议期内,甲方将免费为乙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技术培训,同时免费发放培训资料,必要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地点原则上在甲方公司所在地。培训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要求在除甲方公司所在地外的其他地方进行培训,则乙方需承担甲方培训人员相应的差旅、食宿费用。

  2、乙方有义务配合做好对用户的相关产品使用培训工作,并及时向甲方反映用户意见和使用情况。

  3、甲方技术咨询电话:_________。正常情况,响应时间为24小时,对于紧急情况,响应时间为2小时(仅限于_________)

  4、协议期内,甲方将以远程的技术支持为主。如有重大工程项目,则甲方将给予乙方更进一步的技术支持,具体包括:方案咨询、方案制作、客户疑难问题的解答、工程督导等;若乙方需要甲方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则乙方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信息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漏或使用属于对方之保密信息,包括不但限于价格体系、市场政策、产品核心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信息可以是任何形式的,以任何载体存储的,有形的或无形的,包括对方书面或口头授予的商业或技术信息。

  双方承诺:

  1、只将保密信息用于专门用途;

  2、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双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使保密信息不被泄漏;

  3、只让其有必要知道保密信息的雇员接触保密信息;

  4、督促接触保密信息的雇员遵守保密协议;

  5、只为专门用途复制保密信息;

  6、不将保密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

  7、协议期满或解除时,双方应归还对方的保密信息,并证明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都已销毁。

  但上述限制不涉及下列事项:

  1、非因接受信息方的过错而为公众现在或以后知晓的信息;

  2、接受信息方并未违反保密协议而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3、由获得信息方独立研究获取的信息;

  4、信息披露时获得的信息;

  5、在信息透漏方事先给予适当通知或试图阻止此项透漏的情况下,根据适当的法律或法院裁决被认为是可以透漏的信息。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或军事行动;禁运;暴lun或其它任何协议双方不可预测、不可避免和无法控制的特殊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影响协议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不可抗力事件的报告并说明其影响程度。双方将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终止协议,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十四、协议的终止

  1、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的;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就终止协议提出正式的书面请求,并经另一方书面确认的;

  3、任何一方终止商业行为如:破产、清算、解散或因为债权人的利益而重组等,本合约立即终止;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达到协议所规定的终止条件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十五、通知

  本协议下的所有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通过邮件、专递方式或经确认的传真向本协议所列地址发送。所有通知以另一方在实际工作日收到当天为该通知发出的日期。

  在本协议期间,协议双方都有权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更改通信地址,更改后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对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址变更方自行承担。

  十六、争议的解决

  1、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果本协议中有无法执行的条款,双方应根据原条款的真实意图及经济后果另立新的款项。

  2、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十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法律及本协议所规定导致协议提前终止的情况外,本协议有效期参见第二条。

  2、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达成的其他补充协议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理合同13

  供方:

  需方:

  为共同开拓 市场,提高双方的经济利益,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茗匠公司的产品供销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区域定位及保护:根据双方约定,需方负责在 地区销售供方的产品,供方不能向该区域内其他客户供货(征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设有办事处区域除外)。

  二、供货价格:供方向需方供货按20xx年 月 日价目表供货。以后新产品以供方的通知为准。

  三、销售任务要求:

  1、需方必须将供方目前产品在所约定地区设立良好的终端销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季度销售供方系列产品不少于 万元,即平均每月资金回笼给供方不少于 万元,货款三个月内达不到 万元的销量,供方可随后发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须通过加强终端销售网络管理,严格执行供方市场销售政策的有关规定,如出现需方低于供货价格销售。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或中止合同。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款,款到通知发货。运费由供方承担。

  未按上述约定结算方式结清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五、优惠返利标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方根据需方的销售额(以回笼资金为准)。提供现返和年终返利,每次订货现返五个点(九五折供货),若年终销售总量完成,则可补该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须在需方结清所有款项的前提下方可结算,返利可以现金或货物抵扣的`形式体现。

  六、售后服务:

  需方必须承担供方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免费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七、退货和损耗的处理方法:

  1.需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请,并列出清单,经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货。

  2.退货产品是非供方制造中产生质量问题。需方人为损坏,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供方应承担的退货责任中。

  八、定货方式:定货的规格、数量以需方的传真为准,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货,必须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备货。需方每次补货时,必须将库存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以确保合理库存。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在供方所在地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重新签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供方:福建茗匠竹艺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

  法人:

  代表: 代表:

  供方联系电话: 需方联系电话: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代理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代理合同15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市签署:

  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邮编:_____

  2.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市 _____路 _____号

  电话: _____ 传真:_____

  邮编: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

  2.乙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中国证券监督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

  3.甲方现委托乙方代理与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的工作范围。

  1.1 工作范围确定的标准

  1.2 工作范围的具体列举

  2.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主要权利

  2.2 甲方的主要义务。

  3.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的主要权利

  3.2 乙方的主要义务

  4.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费用

  7.违约责任

  8.争议的解决

  9.合同的终止

  10.附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附:范例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

  第一条 :本协议在下述两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即:

  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市×路×号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邮编: _____

  2.××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市×路×号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邮编:_____

  第二条 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现准备发行a股与上市;乙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

  第三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方将此次a股发行与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来确定。

  第五条 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范围内的下列事项:

  1.协助甲方草拟资产重组方案,并提供咨询和论证意见;

  2.协助甲方草拟各种申报文件,协助协理有关申报手续;

  3.草拟、修订或审核公司章程;

  4.协助审核或修订招股说明书;

  5.确认甲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6.协助解决甲方在股份制改组中的税务、物业、资产结构、股权结构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障碍;

  7.协助起草、制订或审核少数股东权益保障条款和生事对公司及股东的法律责任的条款;

  8.协调甲方与有关各方的关系;

  9.对甲方在股份制改组、a股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提供法律见证;

  10.依法出具各项法律意见书;

  11.在本次a股发行与上市后履行持续法律责任;

  12.完成甲方委托的'本次a股发行、承销、与上市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主要权利

  1.甲方可以就第五条所列的律师工作范围的事项向乙方律师咨询;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的变化与改变,而建议乙方作出相应地改动;

  3.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公正性、客观性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对此法律文书的制作情况作出完整、准确的表达;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接触到的意欲保密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人;

  5.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其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之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

  2.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作误导性或虚假性的陈述;

  3.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主要权利:

  1.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

  2.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3.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尽责地工作。

  2.乙方律师对其在工作中所接触的甲方所不欲公开的资料和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3.乙方在保持其工作独立性、客观性的前提下,应服从甲方的总体安排。

  4.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八条 费用

  (一)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 万元。

  (二)甲方向乙方分两次支付代理费用:

  1.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支付 _____(百分比)的总费用。

  2.乙方全部法律代理工作结束后 _____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承办委托事项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及其他实际费用,由甲方根据有关凭证予以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下行为为违约行为: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要的文件资料,或者是迟延提供、或者是虚假提供上述文件资料,足以妨碍乙方的工作过程,为甲方违约;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及相关费用,为甲方违约;

  3.乙方的工作质量不合格,以致影响甲方本次a股发行与上市工作进行的,为乙方违约;

  4.乙方未能完成或迟延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的,为乙方违约;

  5.甲方或乙方违约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为甲方或乙方违约。

  (二)违约处理 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违约行为的,应向对方赔偿代理费的_____(百分比),而且还应依法给予其它赔偿。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

  1.双方合意;

  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修改;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有关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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